組織架構

發揚服務精神 推進國家建設
Professional Spirit Service

發揚服務精神  推進國家建設

組織架構

  •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,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職務。
  • 本會設理事會,理事15人,候補理事5人,設監事會,監事5人,候補監事1人,均由會員大會就全體會員選任之。
  • 理事會應由理事互選常務理事5人,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推選1人為理事長,監事會由監事互選1人為常務監事。
  • 本會理事、監事均為無給職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
  • 為推行會務,本會得設置紀律、學術、法規、鑑定、結構審查、福利、認證及其他委員會,其組織及任務由理事會訂定之。
  • 本會設總幹事一人,會務工作人員若干人,其任免及管理辦法由理事會訂定之。


組織架構圖